放生6387只羊的善与祸
文/ 记者 李鹏
近日,一名叫卓玛的姑娘花费510万元巨资,从屠宰场买下6387只羊放生到四川省色达草原的消息引发网民热议。有网友赞颂卓玛“功德无量,爱护众生的生命”,也有反对者炮轰其“盲目放生,会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”。
放生本来是行善之举,但如果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愿而祸害生态,祸害他人,就再难以说是行善了。就卓玛的这次放生而言,已有当地环保局表示,6000多只羊全部放生到色达草原,大大超过草原的畜牧能力。藏区的草原现在实行的都是轮牧,连续的放牧会导致草原无法恢复。此事发生后,大家最担心的莫过于大量羊群涌入,可能会对色达草原原有的生态系统造成破坏。
放生行为在中国历史久远,狭义单指解救释放人命,广义则包含一切人命与禽兽,但持续、广泛的放生习俗的形成,还是在佛教传入中国之后,尤其是从宋代开始,放生习俗的开展更是成为佛教深入社会的重要传统之一。也就是说,放生行为在中国有着极为深厚的文化基因。在另外一个层面,放生行为也是在世界很多国家普遍流行的一种普世价值,这里面不仅有着行善积德的逻辑,也有着珍爱生命、万物皆灵的生命观。这意味着放生行为的存在有着内在的合理性。
近些年来,放生行为在中国开始变得越发流行起来,并且规模性放生开始成为一个显著的现象。但遗憾的是,由于一些放生组织者缺乏基本的生态知识,不尊重科学和自然规律,为了自身所谓的“积德集福”或者其他私利让一些放生行动变成了杀生行为。例如冬天在北京放归杜鹃等食虫鸟,鸟儿可能会饿死;夏季在北京放归灰鹤,鸟儿们会因为找不到种群,无法迁飞而滞留在当地。事实上,正是很多不科学的放生,导致一些动物的非正常死亡,放生行为最后演变成了杀生。
对于混乱盲目的放生而言,最为严重的是给放生地带来极大的生态安全隐患或者是后果。这些年,因为盲目放生带来人身安全或者生态风险问题的案例并不在少数。比如2015年9月至10月间,广西柳州市的都乐公园内,几乎每隔一两天就会有蛇出现,而且清一色都是眼镜蛇、竹叶青之类对游客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有毒蛇,后来的调查发现这些蛇都是有人故意放生的,这给公园的安全和管理带来了极大的难题。今年上半年,北京市怀柔区未经批准的一次放生行为,约300只狐狸和貉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山区,导致附近村民的家禽等被咬死。现在被普遍当成宠物养的巴西龟,也被很多人随意丢弃或者放生在自然环境中。然而巴西龟属于外来入侵物种,在我国基本没有天敌存在,它们会大量捕食小型鱼、贝及蛙类的卵和蝌蚪。如果随意放生,巴西龟大量进入江河、湖泊,与本地龟抢夺食物,会威胁本地龟及相关物种的生存,对原有生态链造成极大的破坏。
更为严重的是,这些年放生已经形成了一个利益链,一些人甚至将其当作产业来运作,形成了黑色的产业链。前不久,央视新闻频道《朝闻天下》连续播出了《变了味的放生》节目,报道了天津、河北邢台等地一些不法分子专门做起了放生的买卖。我们不能忽视的是,在这种利益链条下的放生,跟我们所提倡的放生精神,在本质上已经有了不小的差距。
为了遏制盲目放生的乱象,我国新修订的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:“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,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,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、生产,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。随意放生野生动物,造成他人人身、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,依法承担法律责任。”这也意味着,随意放生或将构成违法行为,也不再是追回放生动物就能了事的。
我们并不反对放生,但是我们坚决反对盲目、祸害的放生,放生应该建立在遵守法律、尊重生命、爱护生态的前提之下,回归放生活功的本源和初衷,而不是不讲科学地放生,更不能成为放生黑色利益链条中的一环,祸害他人、社会及我们的自然生态。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