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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出台更严厉举措对燃放烟花说“不”

来源:    发布日期:2016-02-16 14:25:43   阅读量:0

文/柯观

  容易被大家忽视的是,燃放烟花爆竹所产生的空气污染,并不仅仅是数值升高那么简单,燃放的烟尘中富含难以降解的重金属成分,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远甚于日常的空气污染。

  过年无疑是喜庆的事,家人团聚辞旧迎新,但其中有件事看起来却不那么喜庆:放烟花。众所周知,由于近年来空气污染越来越成为焦点,任何给空气质量添堵的事都讨人嫌。笔者多年来的心愿就是,爱放烟花的人应该关起门来在自家放,这样井水不犯河水最好,可惜这个心愿一直未能实现,每次过年都要边临窗欣赏烟花边暗暗骂人。

  其实政府也不是不重视这件事,比如北京市早在1993年就通过了《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》,其制定的目的就包括“防止环境污染”,该规定明确在北京市多个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2005年,《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》代替上文,规定“本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”,但同时又开了一个口子,即“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,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,可以燃放烟花爆竹”,也就是说,政府还是迁就了所谓习俗。

  不过,2015年春节期间的重度雾霾给了全民一个大大的教训,在空气污染最严重的那几天里,楼宇间仍然万炮齐呜,火光冲天,看起来更像是讽刺。事后,环保部发布的监测结果表示,受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的影响,除夕夜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浓度明显升高。初一(2月19日)凌晨2时全国PM2.5和PM10平均浓度均达到最高,分别为185和270微克/立方米,比除夕20时平均浓度分别升高1.5倍和1.2倍。全国338个城市中有160个城市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,其中77个城市为重度污染。

  多年来,包括北京市在内的众多城市都实行“遇重污染禁放”的措施,即在发布空气重污染橙色、红色预警情况下,在全市范围内禁放烟花爆竹,2016年春节也不例外。但从北京的现实情况来看,这一规定仍然很不理想,甚至并不科学。

  根据相关规定,空气重污染将持续3天即应启动橙色预警,持续3天以上就要启动红色预警。但众所周知,对于一个城市来说,启动橙色预警,尤其是红色预警都是有“代价”的,比如发布橙色预警后要全市停止土石方,工业企业要停产限产,而发布红色预警后措施更严厉,包括中小学、幼儿园停课,机动车单双号限行……

  列出这些是想告诉你,“禁放烟花爆竹”相比其它应急措施是多么的微不足道。不放烟花爆竹既不会影响经济发展,也憋不死人,但就因为是“过年”,因为一部分人有这个习俗,它就有了燃放的理由。换过句话,一部分人所谓的“习俗”比工厂合法的生产还重要,这说得过去吗?

  更不合理的是,所谓的“遇重污染禁放”相当程度上是无意义的,因为对于很多社区来说,由于其天然的扩散条件不利,实际上在一个局部的环境里,只要一放烟花爆竹,这个地方几乎就要持续几天的“重污染”,这样的重污染,是不会有机构去发布橙色或黄色预警的。由于监督困难,相当多燃放烟花爆竹的人,也是不会严格遵守燃放时间、地点的规定的,相当于在春节期间想放就放。

  另外容易被大家忽视的是,燃放烟花爆竹所产生的空气污染,并不仅仅是数值升高那么简单,燃放的烟尘中富含难以降解的重金属成分,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远甚于日常的空气污染。根据一项对2014年春节期间北京市降尘重金属含量的研究,烟花燃放导致了降尘中铜的含量上升最高达192.57%,铅、锌分别上升了23.73%和34.05%。此外,燃放烟花爆竹的声音对于一部分人来说可能是悦耳的,但对另一部分人来说则是噪音污染——比如那些家中小孩经常被吓醒的,他们对于这种噪音基本上是诉苦无门。

  笔者认为,在这样一个社会已经开化,不再需要放鞭炮来驱鬼的年代,再让一部分人呼吸脏空气、忍受噪音去迁就另一部人的所谓“习俗”,多少是有些残忍的。一个社会,应该鼓励用文明的行为去取代不文明的行为,尤其是这种不文明的行为还损害到了旁人的利益时。政府对待这种是非问题应该更为果断、严厉,比如,过年就可以不执行“禁放烟花爆竹”的额外开恩,可以休矣。■